建筑建材行业
职业技能证书
主考、副主考职责
一、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工作,全面落实考试工作各项规定要求。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。
二、培训考评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。
三、布置考场及考点各项设施,做好考前准备工作。
四、如因网络、设备、考试系统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,主考、副主考、检查员共同签名启用应急预案。
五、每科考试结束后,组织和验收各考场答卷的拷贝文件,安排专人调试考试设备、网络和考试平台等。
六、切实组织好考点、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
七、按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其它重大事项并及时报告。
巡考检查员职责
1、检查员在主考领导下,积极主动地配合主考开展工作,对考试中发生的问题,要会同主考及时商量解决,妥善处理。
2、检查员要参加考评员、工作人员培训会,认真学习和掌握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及要求,熟练掌握考评员职责和考评工作要点及操作程序,掌握考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,检查、督促考点做好考前培训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考。
3、全面检查、指导、监督考点的考试工作,检查了解考点环境布置、考场布置、物质准备、考评员调配、培训等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要求。
4、检查考点保密、保卫工作情况,对试题试卷保密、试卷的验收、密封及移交进行重点监督,确保试题、试卷安全保密,整理、密封符合要求。
5、检查监督考点考风考纪。每场开考后巡视考场,如发现考生违纪,检查员应予以纠正,并通知考评员如实记录,并在下场考试前在考点进行通报。如发现考评员或其他人员监考考评不严或工作不负责任,应当场进行批评教育,情况严重或有违纪行为者,应向主考汇报,根据要求提出处理建议。
6、熟悉掌握考生情况。督促做好交通、饮食、住宿等项安全工作。
7、坚持原则,忠于职守,模范执行考试纪律,协助主考做好整个考点的考试工作。
考 务 组 职 责
考务组由考点主考任组长,组员由副主考、检查员及中层干部和职员组成。其职责为:
一、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。
二、安排考场,选调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,制定考点考试实施方案。
三、配合主考对考评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。明确工作职责,掌握工作要点,规范操作要领,做好考评工作。
四、通知信息发布时间并按时发布信息。
五、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志。
六、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。
七、准备座签牌号、稿纸等所需用品、用具。
八、分发和收回《考场记录单》、《考生信息表》,答卷拷贝文件。
九、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纪作弊情况,每日考试完毕,及时向考试项目管理中心汇报考试情况。
十、协助主考、副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。
省级考区负责人职责
1.负责指定几个考场的联络工作,及时向主考、副主考汇报情况。
2.检查片区内各考场的卫生、桌凳排列、桌号及门签张贴等情况。
3.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片,查看考评员到位及组织考生入场情况。
4.根据主考要求,负责片区内考评员的考场调换安排。
5.及时汇报、处理片区内出现的个性问题。对片区内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考区负责人反映,以利考点随时进行工作布置和调整。
6.对片区内各考场设备、网络、机位等完好情况严格把关,若出现问题(设备无法正常使用、配置偏低无法运行考试系统、网络不稳定、场地不整洁等),考片负责人负责。
7.考试期间在片区内流动考评;制止所辖考场的考评员擅自离场、互相串门等行为;负责监视特殊情况下考生的就医、上厕所等;考评员确需离开考场时,报经主考同意才能顶替考评。
保 卫 组 职 责
一、负责考点、考场的治安保卫工作,维持考点社会秩序。
二、负责考试区的警卫,检查考生准考证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证,无考试工作人员标志或无准考证者不准进入考点。
三、负责考点警戒线的划定与巡视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区线内,及时对考点进行清场。
四、负责考生汽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的停放与管理。
六、负责对扰乱考点、考场秩序者的处理。